张女士在上海宝山区真华路巴黎春天门店翡翠柜台购买了一件翡翠饰品,参与的是所谓的“一折拼单”活动。如今她唯一的诉求就是:退货退款。商家以“离柜不退不换”为由拒绝,但她认为,这笔交易从头到尾都存在严重问题,退货退款是她最基本的权利。
理由一:交易流程严重违规
商家要求她将货款原价6.8万元一折之后6880元的翡翠货款转入拼单人账户,而非商场的对公账户。这意味着这笔钱根本没有进入正规的交易系统。她提出要开发票,商家才勉强带着她和所谓的“拼单人”去收银台开了一张个人名义的发票。更关键的是,这张发票上只模糊地写着“珠宝首饰”,根本无法区分是手镯还是挂坠。这种交易方式本身就存在严重的合规问题。

商场开具的发票
理由二:商家未尽到告知义务
选购之前,商家只说“买翡翠可以打一折”,从未提及需要拼单。等她选好了商品,才临时提出拼单条件。更严重的是,商家自始至终没有告知她这件翡翠没有国家认可的珠宝鉴定证书。当她事后找商家理论时,对方的回应是:“我们店里几万、十几万的翡翠都没有证书,何况你一折拼单的?”这种说法完全站不住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明确规定,消费者有权知悉所购商品的真实情况,包括商品的规格、等级、检验合格证明等信息。没有证书,等于剥夺了她最基本的知情权。
理由三:商品信息缺失,涉嫌“三无”
发票上没有写明具体的商品名称、规格、材质等关键信息。如果这件翡翠日后出现质量问题,或者被发现是假货,她连维权的依据都没有。没有证书、没有明确的商品信息、没有正规的交易凭证——这三项缺失叠加在一起,使这件商品实质上处于“三无”状态。
维权经过:多方介入仍无果
离谱的是,张女士沟通无果后,商场居然以张女士在办公室闹事为由,拨打了110报警。警察到现场后,询问商场一楼主管,商场是否有这个流程,主管矢口否认,在警察的调解督促下,主管承诺会对营业员开罚单,可柜台依旧不退不换,张女士的问题依旧没有得到解决。
随后她又联系了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和工商部门,但问题至今未能解决。她还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进行老娘舅调解,最终调解无效。商家始终坚持“一折拼单,不退不换”的态度,拒绝任何协商。
法律依据与诉求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本案中,商家在交易过程中隐瞒了商品无鉴定证书、需拼单才能享受折扣、发票信息不完整等关键事实,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她不是不讲道理的人,只是想要一个公平的结果。一折的价格确实便宜,但这不能成为商家逃避责任的理由。便宜不等于可以没有保障,优惠不等于可以放弃规则。她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介入,责令商家为她办理退货退款,让这场持续已久的消费纠纷画上一个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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